投資者關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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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25日,韓國企劃財政部發布第1125號令,決定繼續對原產于中國、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厚度超過10微米的取向聚丙烯薄膜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(詳見附表),其中,中國稅率為2.50%~25.04%。涉案產品的韓國稅號為3920.20.0000和3921.90.2000。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。
2013年1月7日,韓國對進口自中國、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的取向聚丙烯薄膜啟動反傾銷調查。2013年12月20日,韓國正式對上述三國征收反傾銷稅。此后,韓國進行了一次日落復審,于2019年8月23日作出肯定性裁決并延長了征稅期限。2024年4月26日,韓國對上述三國涉案產品啟動第二次日落復審調查。2025年2月20日,韓國貿易委員會對上述三國涉案產品作出第二次日落復審終裁,建議繼續征收反傾銷稅。